01|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调整【11月3日发布/11月15日生效】
政策事实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上调2个百分点,由4%至6%。这不是企业税率,也不要求企业直接额外交纳外汇准备金。
企业影响可能影响银行外币流动性与融资报价,但汇率方向和企业融资利率不能仅据此推断。外币应收、应付、贷款和结售汇计划均需情景分析。
立即行动CFO牵头建立未来90天外币净敞口表,逐笔复核回款币种、外币负债期限、银行授信与套期保值条件。不得单边押注人民币升值或贬值。
02|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【已实施】
政策事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,成文2026年9月28日,2026年11月1日施行;并公布税务行政处罚“轻微不罚”事项清单。社保费欠缴的法律责任应结合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六条及法定程序判断。
企业影响违规行为是否处罚、处罚幅度,必须结合违法事实、是否责令限期缴纳及改正情况;“欠缴即自动顶格处罚”没有依据。
立即行动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核对参保、缴费基数、欠缴记录和整改期限;对“自愿放弃社保”约定不作为免除法定义务的依据。
03|自然人特定服务增值税扣缴【已实施】
政策事实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配套规定,自2026年11月1日起适用。覆盖研发、软件、设计、咨询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、文化、教育七类规定服务;根据当次(日)销售额、起征点、已缴税、免税及平台代办规则判断扣缴与申报。
企业影响业务采购、外部专家服务、费用结算与发票证据链需要衔接。已经代扣税款并不代表自然人不需要发票;未达起征点或已缴税等情形,也可能存在申报义务。
立即行动按照服务类型、发生日期、销售额、发票状态、纳税情况建台账;付款时判断是否扣缴;次月法定期限内申报并保管身份、交易、支付凭证。
04|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【地方试点】
政策事实部分地区开展试行申报表试点;是否适用由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试点范围与电子税务局提示确定。不能将地区试点等同于全国所有企业统一换表。
企业影响试点企业需要核对业务信息、销项、进项、优惠与财务账簿;未纳入试点的企业沿用其适用流程。
立即行动属地财务负责人先核实本户是否属于试点纳税人;被纳入的先试填并核对差异,保留申报截图和底稿。